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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
营改增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通常是17%的税率,销售时,必须按照购入时的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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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固定资产税率是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3.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除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外)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4.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企业销售其他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经使用过固定资产涉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应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以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信〔2009〕90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旧货,以下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现在营改增,出售固定资产主要缴纳增值税,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税种(如增值税相对应产生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果按照税法规定,根据以前是否抵扣了进项和对方要求。有以下两项操作:如果抵扣了进项了,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税率必须是17%,至于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看对方要求。如果没有抵扣进项或者没有进项的,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应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3%,缴纳增值税为卖价/(1+3%)*2%,开票税率为3%,实际缴纳2%,减免1%,减免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23栏,详见《财税[2014]57号》,这个就是简易征收。当然也可以选择按照第一条处理,从高征税,依对方要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税率是17%,如果这样开具了的话,是无法简易征收了的。会比前者多缴纳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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