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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这种程序性权利可以赋予其较大的自由支配权,即可以允许申请人申请执行,也应允许其撤回申请。撤销执...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均指定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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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 1、根据《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限于政府部门,而不包括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党委、纪委等非政府部门。 2、政府制作的信息,由制作信息的部门公开,政府获取的信息,由获取信息的部门公开。 3、当我们需要申请信息公开时,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申请的信息属于什么性质,判断具体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公开。比如,国土方面的信息,就没有必要向民政部门申请公开。 4、一般而言,目前各级政府都会公布权力清单,按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范围来确定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一般不会出错。同时,如果我们向某部门提出了公开申请,但该部门认为我们申请的内容依法不应由其公开,我们就可以要求告知具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只要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一年内,就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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