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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用照相机标记事故的位置和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的证据,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的当事人留下电话号码,交换驾照,暂时保管...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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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2、上下班途中非交通事故受伤,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列情形应认定工伤:()工作间工作场所内工作原受事故伤害;(二)工作间前工作场所内事与工作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事故伤害;(三)工作间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四)患职业病;(五)工外期间由于工作原受伤害或者发事故落明;(六)班途受非本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七)律、行政规规定应认定工伤其情形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肇事方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有相关的因在高速公路的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条款,可作为其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未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义务,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已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义务,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共道路的管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在高速公路上面发生的交通事故都是因驾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所致,而与高速公路公司无任何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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