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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
职工构成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明细: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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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1-4级单位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9级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B、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C、医疗费 D、康复治疗费 E、辅助器皿费 F、护理费 G、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H、交通食宿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医疗待遇(定残前): 1、根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费用: (1)医疗费、住院费、挂号费、药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4)符合规定的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 (5)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用人单位支付下列费用: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为24个月)。 (2)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伤残待遇(定残后):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费用: (1)生活护理费: 根据鉴定结论,按月支付: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2个月统筹地平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2个月统筹地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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