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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法院负责审理。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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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采取什么样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属地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非本国公民犯罪,均不适用本国刑法。 3、保护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侵害的对象否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本国国家的利益或者公民利益的,无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管辖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了为国际公约,条约规定所维护的各国共同利益的,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均适用本国刑法。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审判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职权分工。审判管辖包括普通管辖和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简单地说,立案管辖就是分辩由哪个机关管的,审判管辖就是分辩由哪个级别或哪个地方的法院管。 法院享有立案管辖权的案件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我国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侮辱、诽谤案,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必须是轻微的刑事案件; (2)被害人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根据六机关《规定》,这类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这类自诉案件有下列限制性条件:(1)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2)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以刑事实体法对被告人行为衡量的结果。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 (4)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区别体现在: A、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B、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C、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关系,因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 ①对自诉案件来说,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合二为一,且与民事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是一致的。 ②就公诉案件而言,这两种管辖的关系实际上是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相互关系的反映,呈现出比较复杂的情况,与民事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有着根本区别:一是二者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先有立案管辖,后有审判管辖;二是立案管辖并不必然导致审判管辖,如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则提前终结诉讼程序;三是二者均有相对独立性,但是,审判管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立案管辖,而立案管辖并不影响审判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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