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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管辖和立案管辖有什么区别?

2022-08-10
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区别体现在: A、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B、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C、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关系,因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 ①对自诉案件来说,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合二为一,且与民事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是一致的。 ②就公诉案件而言,这两种管辖的关系实际上是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相互关系的反映,呈现出比较复杂的情况,与民事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有着根本区别:一是二者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先有立案管辖,后有审判管辖;二是立案管辖并不必然导致审判管辖,如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则提前终结诉讼程序;三是二者均有相对独立性,但是,审判管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立案管辖,而立案管辖并不影响审判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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