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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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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经常有员工不仔细或者违背规定操作或者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工伤,工伤鉴定经常会有企业或者单位不服,法律并不会同情弱者,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所以如果企业不服气也一定有办法解决,那工伤鉴定结论企业不服,企业应该怎么做?下面就一起看看:企业不服工伤鉴定结果怎么办 1、公司在诉讼过程前或诉讼中,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单位的重新鉴定申请后,单位可以凭重新鉴定申请受理单,申请法院中止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重新鉴定结论后,法院可恢复审理,根据重新鉴定的结论,依法作出工伤赔偿的判决。如果员工的鉴定级别降低,公司需要支付的工伤赔偿款也会降低。需注意的问题职工或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必须在一年之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部门工伤处申报工伤。如果是建设工地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注册在外地的,职工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2、在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待伤者病情稳定、治疗终结后,劳动者和单位各方均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单位或职工没有收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书,可以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重新鉴定结论书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4、如果单位或职工收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书,超过了15日,就不能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法律依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该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的鉴定结论。综上所述,工伤鉴定结论企业不服就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只需要注意收到工伤鉴定书后尽快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一旦超过了15日这个界限,即使不服也无济于事,所以请注意时限。另外工伤鉴定,注意是到当地的鉴定委员会指定地点进行鉴定,带上所需资料,否则鉴定结果也是无效的。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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