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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
不可以。社保公司、个人都要交的,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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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要求补缴社保,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因单位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支付你6个月左右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08.1.1前的工龄,按照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补偿半个月工资计算,2008.1.1后的工龄,按照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如果是你因自己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那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单位因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与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首先要看一下公司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和你解除合同,具体可以参见《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没有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另外如果公司还有其他的违法情形,如未交社保的到时候可以一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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