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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分为临时和定期股东大会,定期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日期召开。由以下人员或组织召集:十分之表决权就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
1、你们的股权50%以上可以以书面通知发出召开股东会议通知,提前15天通知。 董事长是否也是股东之一,等到他收到书面通知时,他再通知召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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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有: 1、董事人数不合法或不符合公司章程; 2、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3、单独或者合计占股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董事会提议; 4、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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