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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全称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主要是对房屋这类不动产的登记做出规定的法律。而正式实施了上述条例之后,房屋的房产证和不动产证也将合...
是不动产登记。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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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这十类不动产权利是依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性质,以及具体的不动产类型所作的分类。
就是由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对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在内的不动产依法将其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用以确定不动产的归属及权利状况。比如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依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生效。房地产登记的效力表现为: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生效。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应当自行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效力。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簿前记录申请登记事项,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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