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动产登记效力: 1.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力。 2.不动产登记的形成力,不动产登记的形成力,又称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是指登记具有使基于法律行为的...
房地产登记范围1、房地产。住宅是人们住的房子,与我们的生活有关。房地产作为房地产登记国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力来看,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和权利正确性的推定效力。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房地产登记效力如何?,各国由于基本国情和历史传统差异,房地产登记的效力也不同。关于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学术界也有不同的观点: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要件主义模式之争。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根据登记对抗主义,不动产产权变更不需要登记,因此,房地产登记没有公信力,只有对抗力,不经公示就可以发生物权变更,理论上不仅矛盾,并且在实践中对第三人的保护也是不利的。登记要求主义因不动产产权变动必须登记,因此,登记具有公信力,符合物权的排他性效力,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优。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6、建设用地使用权。
被收养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年龄的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720人已浏览
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