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2:00政策规定:《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全文办理材料:主要申请人应当据实填写《成都...
答:(一)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首先应为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无住房家庭,此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自治区、市及部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 2、革命烈士家属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3、1-2级残疾、1-4级军残或1-4级伤残人员; 4、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 二、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三、根据我市目前实际状况,下列情况暂定为无住房家庭: 1、承租他人住房(将原有公产房或私产房出售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拆迁的除外); 2、借住亲戚、朋友或邻居住房; 3、借住父母、子女住房; 4、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等。 四、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非农业户口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
一、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首先应为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无住房家庭,此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自治区、市及部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 2、革命烈士家属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3、1-2级残疾、1-4级军残或1-4级伤残人员; 4、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 二、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三、根据我市目前实际状况,下列情况暂定为无住房家庭: 1、承租他人住房(将原有公产房或私产房出售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拆迁的除外); 2、借住亲戚、朋友或邻居住房; 3、借住父母、子女住房; 4、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等。 四、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非农业户口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
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履行申报义务。在享受住房保障期间,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及其他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申报;未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准予享受住房保障满1年前30日内进行申报。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报;未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向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申报。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和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汇总上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8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5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