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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是指勘察人对工程的地理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对工程进行测量,对工程建设地址的地质、水文地质进行调查等工作。工程设计是指设计人对工程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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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人、设计人对勘察、设计的责任】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和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原则是什么?具体来说,有以下原则:一是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二是要满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的要求;三是要符合强制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第四,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符合美观、实用、协调的基本要求;第五,要注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第七,要注意技术与经济的结合。 此外,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预算的需要;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订购主要设备材料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造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项目的合理使用寿命。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人、设计人对勘察、设计的责任】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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