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财法字[1997]52号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获奖房屋需要依法征收契税。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属于无偿转移,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赠与征收契税。纳税人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按照3—5%的税率向契税征收机关交纳。 2、法律依据:《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遗赠协议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缴纳1.5%的契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与100元的登记费。 2、法律依据;《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遗赠协议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缴纳1.5%的契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与100元的登记费。 2、法律依据;《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