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在饭店吃饭时依法享有人身、财...
07年4月1日我在一家饭店应聘做大堂经理~使用期3天,在第4天中因管理问题与员工发生纠纷,被4名服务生将头部打伤!报警后在医院住了一星期的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你的焦点问题在你是否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这要自己分析“摔成骨折”事件的前因后果,发展过程而定断,最好是有照片、录像、目击员工、其他客人;这要细致分析、组织证据。
1、如果是由于饭店没有对顾客的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顾客可以向饭店索赔,可以与饭店协议要求其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项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摔伤,且餐厅尽到了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上述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的原因摔伤的,则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顾客就餐,如果如果摔顾客摔伤是由于饭店的过错,则饭店应当对摔伤的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摔伤与饭店无关,饭店对摔伤的结果不具有过错,饭店则不应当赔偿,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476人已浏览
54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