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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
这给已经早买了农村房还在房产局办理了更名的城市户口的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1999年5月办公厅会议《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下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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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国家法律或者政策,城市户口不可以在农村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者购买农民的宅基地建房。除非,原来是某村村民户口,经过批准将户口迁回原籍(村民户口),作为村民,可以合法拥有自己的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购买或者申请自建)。 自己建了可能办不到房产证,因为土地属于集体用地,要本村的村民建的房子才能办房产证。不过也可以找熟人问问农村的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实在不行,再想别的办法,比如用别人的名字(有农业户口的)办房产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您的这种所谓“宅基地转让给我建房”的行为因违反上述规定而无法获得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1、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产权,但是原则上来说,是不能“翻”建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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