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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讲述了:面对生活中发生的农村法律纠纷,您是否能迅速找到处理纠纷的办法?在处理纠纷时,您首先需要知道,法律对此纠纷有哪些规...
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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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农村个人土地纠纷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
土地纠纷调解是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纠纷进行的行政调解。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是:(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2)金牌调解土地纠纷以法律、法令、政策为准绳,争议双方都要遵守。 (3)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解决土地纠纷的程序是: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申请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披露,水井坊土地纠纷水井坊及其全资子公司于2013年向原告成都铸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了旗下一家公司100%的股权,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535亩土地。项目收购完成后,原告在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时,发现目标公司原是按容积率1.6缴纳土地出让金,并非水井坊方面在相关文件中所称的“容积率2.4”,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共计2.18亿元,因此起诉水井坊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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