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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
1、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如果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劳动者赔偿;而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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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无需支付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需支付 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无需支付 单位被宣告破产需支付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需支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无需支付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被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是计算方式为: 1、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2、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倍经济补偿金; 3、如果劳动者提出终止,用人单位提高原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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