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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照常发放。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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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因在上班路上不慎跌倒。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因此,女职工流产,理应享受42天的产假,并且这期间只能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曹女士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便向市劳动保障机构反映,希望能休一个月的产假、产期。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曹女士认为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给予42天产假,造成4个多月的胎儿流产。该公司人事部经理答复说,给予曹女士42天产假,并按100%发放其基本工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曹女士所在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曹女士怀孕4个多月流产:按公司规定。曹女士向该公司人事部说明了情况,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最长只能请假20天、哺乳期,即原工资的70%;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对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能否享有工资待遇,各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女职工产假期间发放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享受工资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是,有一些省份规定有所不同,例如,《浙江省女职工保护办法》就规定,不产生经济效益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女职工产假工资按工资全额发,产生经济效益的女职工则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前12个月实得工资的70%发放产假工资。因此,女职工在产期到底是享受生育津贴还是工资待遇,主要看各地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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