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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享受。 生育保险俗称生育待遇,包含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费、住院补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
不能同时享受。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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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生育保险规定.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工资,生育津贴是工资补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您提供的现有信息,答复如下:劳动部[1994]504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职工生育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将应发金额分别拨给职工的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管理和发放,用于产妇分娩期间的医药费、产假工资、物价补贴、奖金、产妇营养补助等。如果您公司在您产假期间给您是发工资的,那么您只可以拿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找公司报销,就是对生育保险的使用。如果公司在产假期间没发工资,那么可要求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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