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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第一批)》四、依法严惩哄抬...
根据202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五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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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价格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促进价格过高上涨,国家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发布涨价信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违法所得处以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可以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整改,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在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构成犯罪。根据有关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的价格管理和市场经营规定,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将构成非法经营罪,最为严厉处罚。
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应这样进行处罚:如果行为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疫情期间违法哄抬物价,违法所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且存在严重犯罪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非法经营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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