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独资企业怎么注销: 1、申请人向工商部门窗口提出申请; 2、工商窗口的工作人员会现场受理申请资料,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予以受理,对...
1、符合条件的公司债务可以抵销,包括以下条件:1。必须是公司与对方互付债务,共享债权。这是债务抵销的前提。双方互付债务,必须标的物的质量、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北京地区企业的工商档案为500元/件,工本费实报实销(北京工商局A4纸张为2元/张、A3纸张为3元/张)。如需提供发票,另加100元。全国其他地区工商档案1000元/件。可查询档案范围: 1、企业设立的工商档案(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信息、股权结构等信息); 2、企业变更的工商档案(包括企业变更事项、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企业变更申请书等); 3、企业注销的基本档案(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企业年检的基本档案(企业年检报告书等)
1、麻烦。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4、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5、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6、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麻烦。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4、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5、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6、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1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