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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烦。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麻烦。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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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企业的工商档案为500元/件,工本费实报实销(北京工商局A4纸张为2元/张、A3纸张为3元/张)。如需提供发票,另加100元。全国其他地区工商档案1000元/件。可查询档案范围: 1、企业设立的工商档案(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信息、股权结构等信息); 2、企业变更的工商档案(包括企业变更事项、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企业变更申请书等); 3、企业注销的基本档案(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企业年检的基本档案(企业年检报告书等)
看具体情况定。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只要不经营就可以注销,没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多长时间或者经营多长时间后才能注销。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投资者决定解散;(2)投资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时,应当退还营业执照和公章。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解散的,投资者或者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者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2)投资者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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