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预防腐败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
新闻媒体应当依法对腐败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监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预防腐败机构和监察、审计、检察等机关在预防腐败工作中,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预防腐败工作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三)责令或者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四)建议有关单位暂停涉案人员的职务。
特区范围内的预防腐败工作,适用本条例。
特区建立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拟定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从下列方面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一)是否存在部门利益制度化,扩大部门权力,侵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二)是否存在部门权力交叉和利益冲突;(三)是否存在权力与权利关系的明显失衡,或者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定额外义务;(四)是否违反有关财经制度;(五)是否存在模糊和减免公共职责、法律责任缺位、问责机制缺失的内容;(六)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制度廉洁性评估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5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