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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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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和围墙,如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人。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综上所述,在我国使用土地是有偿的,毕竟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在国家,企业通过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拿到使用权的,就应该按照土地面积及费率缴纳土地使用费。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执行标准也有差异。当然,如果企业使用的土地是政府划拨的,可以免征。
土地征收对方是集体所有土地。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如果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必须依法承认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昕的土地,或者乡镇(町)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俄罗斯依法承认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述所谓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因此,使用国有土地建设不存在征收土地题,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建设。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有士地,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办理农地转为审查手续。也就是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进行土地征收。《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外的土地,除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外,还属于集体所有的宅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征收或征收土地,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转让。所有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应合理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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