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品房质量保修年限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不同部位的保修期与保修内容不相同,但是不得低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可以在其限制上延长保修期。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国家规定的房屋保修年限为2年或5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国家房屋保修年限规定具体规定: (一)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五)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拓展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一、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规定的房屋保修期为2年或5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具体规定:(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外墙防漏5年;(2)加热冷却系统为2个加热期和冷却期;(3)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5)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扩展数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于2000年1月10日通过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1、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责令履行保修责任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8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