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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
房屋对不同问题的保修期不一致,以质量保证书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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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房屋保修期为2年或5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具体规定:(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外墙防漏5年;(2)加热冷却系统为2个加热期和冷却期;(3)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5)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扩展数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于2000年1月10日通过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1、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责令履行保修责任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次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保修责任由谁承担和保修期多长的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可以就保修期问题与开发商约定,开发商通常承诺的保修期一般只比法律规定的长一点点,购房者最好能够与开发商协商尽量把保修期约定的长一些,这样房屋质量有问题时可以省心、省力、省钱。
商品房质量保修年限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不同部位的保修期与保修内容不相同,但是不得低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可以在其限制上延长保修期。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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