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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7、在...
根据成都《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权证》原件。成都《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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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对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您抵押的是个人房产,要带的材料具体有: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书”;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公证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抵押登记申请——受理申请——审核——登记——收费发证——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办理即可。
办理房产二次抵押需要一下材料: 1、房屋产权证。 2、房产抵押合同和他项权利登记表。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房产抵押合同需进行公证。 3、房屋产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4、房屋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5、一次抵押的合同以及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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