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国证监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证券营业部的筹建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核未...
证券营业部迁址前,原有客户应得到妥善转移;证券营业部新址开业前,原址必须停止营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券服务部是指证券公司在证券营业部主要营业场所外设立的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营业网点。证券服务部应与其所归属的证券营业部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
证券服务部筹建期为三个月。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证券公司应当书面报告拟设证券服务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证券公司申请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应向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二)证券营业部营业场所及设备、信息系统的说明材料,证券公司对证券营业部统一监管技术系统的建设报告;(三)证券营业部业务管理制度;(四)证券营业部拟任正、副经理任职资格申请材料;(五)证券营业部业务人员、电脑技术人员的名单、简历及资格证书;(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券营业部营业场所消防、安全合格的证明文件;(七)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2人已浏览
5,373人已浏览
7,870人已浏览
1,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