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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行政机关对你不公正的行为那天起,60天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还可延长。 不少人由于对行政复议期限...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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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行政复议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2、行政复核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而进行审查核对,也就是说复核是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机关再次进行复查核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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