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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只能想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之后哦,由委员会安排鉴定机构,在其他地点进行的伤残鉴定,是不能作为工伤鉴定的结果的。不会认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认定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费用; 2、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申请:自事故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职工个人或近亲属申请:自事故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 工伤认定资料: 1、成都职工工伤鉴定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死亡证明(职工死亡); 7、公安部门证明/其它相关证明(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民政部门/相关部门证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11、《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旧伤复发确认文件(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 12、事故责任认定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办理材料: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者近亲属申请一年)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受伤职工居民身份证;2、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3、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依法设立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书。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职工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单位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在下列情况下,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职工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4、在上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证明;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应当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处理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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