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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市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30天产假奖励。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1、只要依法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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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 生育奖励假:30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 陪产假:15天。
除了北京女职工产假多少天有变化,陪产假的变化如下所示: 1、拟增产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8日开始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征集意见,草案提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 2、配偶将获陪产假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2003年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2014年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8日开始征集意见的条例修正案提出,将第二十条修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16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以享受结婚假期15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性产假6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5天。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在前款规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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