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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办理房产证:凭建房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等资料,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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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自建工业厂房产权证主要具备以下内容: 一、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 首先取得拟建用地需要的使用权,规划新建建筑的布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阐明新建建筑的使用用途、规划布局、建设规模、投资总费用等。取得立项批复后即进入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 二、工作准备工作 工程准备工作主要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完成标志。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间要完成的工作有: 1、地质勘察。费用为300至600元/孔; 2、地质勘测报告审查; 3、施工图设计; 4、消防申报、审查; 5、安评、环评; 6、图纸审查,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图纸备案; 7、取得规划许可证; 8、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签定,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9、去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 10、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 三、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 1、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将控制点、定位交点,查清施工区域地下、地上的埋地、架空管线等,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按步就班进行施工; 2、正式用水申请; 3、施工用电申请、正式用电的申请; 4、天然气的使用申请; 5、各单体建筑及总平的施工。 四、工程的验收
1、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 2、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 案凭证; 3、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屋安全检查 证书》; 4、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 7、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复查合格意见书》。 1、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 2、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 案凭证; 3、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屋安全检查 证书》; 4、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 7、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复查合格意见书》。
1、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 2、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 案凭证; 3、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屋安全检查 证书》; 4、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 7、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复查合格意见书》。 1、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 2、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 案凭证; 3、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屋安全检查 证书》; 4、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 7、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复查合格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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