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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房产税制度,可以到纳税大厅领取申报表,有条件的对方可以网上申报,不过最好打电话咨询房产所在地地税征管部门。 本回答...
一、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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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申报表需要了解房产税,房产税是按照税务评估的原值或购买房屋的原值*70%*1.2% 土地使用税是按照等级分的: 一级土地30元; 二级土地24元; 三级土地18元; 四级土地12元; 五级土地3元; 六级土地1.5元。
纳税人远程申报房产税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在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第三步: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注意事项: 1. 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2. 纳税人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 纳税人通过”广西地税网—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办理纳税申报的,如果纳税人已取得数字证书(CA认证),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所有纳税申报表的纸质资料保管备查。如果纳税人未取得数字证书(CA认证),需按年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纳税申报表,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已申报信息及税收优惠备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4. 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纳税办理指引,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提示纳税人填写税收优惠栏目,涉及税收优惠减免事项申报业务,需按税收优惠事项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 5. 纳税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POS机)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税收票证。 6. 办税服务厅人员在相应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 7. 在办税服务厅或商业密集区提供自助办税设备。
一、关于房产税免租期限的缴纳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21号)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128号)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因此,房产期间免收租金与房产无租使用的房产税纳税人都是产权所有人。在免租期间,产权所有人仍需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缴纳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到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而到税务局缴纳房产税,则需要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 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 2. 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至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1 - 10%或30%)×税率(1.2%) 2.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 = 房产租金收入 × 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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