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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为1年;2.对方要求你赔偿,需要举证是你故意或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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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2月开始至12月的双倍工资,从09年开始如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双方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未提前通知,需另行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以在公司实际连续工龄计算,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对方支付相当与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因为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对方辞退涉嫌违法解除。
伟天律师事务所公司与证券业务部刘晓恩部长为你解答: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该赔偿项目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部分不冲突。
如果是无故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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