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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征收要经过严格法律程序进行,否则涉嫌违法征收。如没有任何征收批文,造成你的财产损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向上一级政府投诉。...
不合法。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属于非法征地的行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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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作出征地的决定时,是不需要被征收人确认的,制订征地方案后,就可以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就能征收土地。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土地征用,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过批准权限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土地,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征用、使用土地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或者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依法处罚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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