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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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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不可以在农村购置房屋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我国农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由此看出它的限制对象是农村居民,因此镇居民是不可以在农村购置房屋用地的。
房屋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我国农村程度上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房屋用地。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不批准申请房屋用地。此外,《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要加强农村房屋用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房屋用地。国土资源部2004年234号文件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房屋用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非法建造房屋发放土地使用证。根据上述规定,农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村住宅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能向农村居民购买和非法建造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土地管理法律的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其次,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 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就是非自然人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假如只有一处,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农村宅基地由于其不具备商业性质,所以一般是不可以参与买卖的,对于相关产权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而定,特别是户口已经迁入城市的情况下,由于户口性质已经变化,所以不在具备分配宅基地产权的资格,但其建设的相关房产仍然是属于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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