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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新建房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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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出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承诺,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商社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列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的质量等级、保证范围、保证期和保证机构等内容。开发人员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商社的保修期从开发者交付竣工检查的住宅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具体保证期和保证范围是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寿命年限内的屋顶防水为3年的墙面、厨房和厕所的地面为1年的房屋在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保证公司修理后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者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1、不是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退还,一般是两年,这个看甲乙双方是如何约定的。 2、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交付后,视为质量合格,可以免除部分责任,但是对于房屋主体结构的问题,是不能免除的。 3、房屋主体如果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反映出的问题就大了。验收方面、材料方面、施工技术等方面可能都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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