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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迁入户口,1998年土地第二轮承包开始,但是若想承包农村土地,应符合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
该项应根据当事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及迁入地点而定: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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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归集体(国家)所有,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商品土地。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不但是主动放弃了土地(含田、土、山林、水面)的承包权,也放弃了宅基地的占有权。若是农村居民,在拆迁时征收时,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获得征收补偿;而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原来房屋的宅基地,个人只有使用权了,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在征收时,只赔偿房屋的基本拆迁费,宅基地的征收补偿费,归村组集体所有。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件是对于任何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证明,当然了,一般情况下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都是由个人来进行办理,也是存在这个集体进行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他们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是村集体内部全部村民所有的所有权是不能流转和买卖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经过村集体同意给予个人建宅基地或者村办企业等使用土地的权利使用权经过批准是可以在村内流转和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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