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营改增以后不动产租赁的税率是1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不动产租赁一...
营改增以后不动产租赁的税率是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不动产租赁一般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国税总局2016第16号公告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第五条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在同一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由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物业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可以租借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的房地产,选择适用简易纳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同县(市)的房地产,按上述纳税方法在房地产所在地预付税金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书上明确记载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高速公路。3、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以3%的预征率在房地产所在地预付税金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小规模纳税人租赁所得房地产(不包括个人租赁住宅),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租赁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按上述纳税方法在房地产所在地预缴纳税款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5、其他个人租赁所得房地产(不包括住宅),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66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664人已浏览
1,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