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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于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或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家庭日常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生存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理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三、大额债务需要债权人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生存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理由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不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共同意义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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