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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表示不同意,可以。但是不等于按照《劳动合同法》一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单位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会得到经济补偿金,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单位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会得到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单位非法提前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执行《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之规定。按照工龄每满一年赔偿劳动者2个月工资,或者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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