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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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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他法律责任。
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1、克扣教师工资违法。因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教师工资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地劳动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1.5倍的欠薪补偿; (2)情节严重的,该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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