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本国家机关定期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经本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布:(一)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和...
国家机关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信访接待场所,方便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联合接访场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关于事故等级和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情况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国家机关报告。有关国家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上一级国家机关,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机关。
国家机关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未按照规定登记、转送、交办的;(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三)对属于其法定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的;(四)办理信访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拖延,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的;(五)违反法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或者弄虚作假的;(六)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的;(七)应当履行督查职责而未履行的;(八)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未按照规定公开的;(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4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7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