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由地不予受领。但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
1、指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存放标的物。 债务人依法拍卖标的物或者标的物,变卖所得价款交付存款部门时,存款成立。存款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已在存款范围内交付标的物。 存款是指债权人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存款机关,消除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是存款人;债权人是存款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存款人;国家设立并保管存款的机关是存款人。 随着存款制度的建立,债务人可以及时结清债务关系,避免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指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
指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5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