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有遗嘱的房产如何过户? 一、首先要到你老爷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4、契税
1、继承人应当去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房产继承公证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2、然后再去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登记申请,请求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3、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4、登记机构认为符合登记规定的,应当为继承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5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