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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补偿的请求。离婚...
1.男方经济补偿的话应有详细的给付计划,但该协议书并没有执行力,如男方不履行,仍需提起诉讼,且经济补偿是否能执行到位,需要看对方的履行能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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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离婚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是有效的。并且也在婚姻登记处备案的。 二、女方既然享有无权的,就有权占有.使用,受益,处分,把房子一间给您居住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三、您可以继续上诉的,这个案子可以打一个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也可以按照离婚协议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男方经济补偿的话应有详细的给付计划,但该协议书并没有执行力,如男方不履行,仍需提起诉讼,且经济补偿是否能执行到位,需要看对方的履行能力及是否配合,这样对您存在很大的风险。 2.根据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你们达成协议,男方给你补偿,房子归男方所有,买卖的权利在男方,对您存在风险。 3.就您所描述的情况来说,如果您名下没有其他住房,法院判决时,对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产,原则上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考虑到共同还贷部分的金额及相应的增值进行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判由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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