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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在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前后,通过协议选择解决其纠纷的管辖法院。离婚诉讼是人身权益纠纷,不能约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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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离婚案件由你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以上都没有的才能由你妻子所在地法院管辖。 2、分居两年可以离婚,但是不是自动离婚。必须办理离婚手续。 3、如果属于农村的房屋那么就看宅基地在谁名下,如果是城镇无房产证的房屋,那如果父亲明示只赠与女方那属于女方所有,没有明示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所谓约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实际争议有联系的地点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首先,离婚协议不得约定管辖。其次,法院协议管辖的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然而离婚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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