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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理。具体理由如下: 1、不符合抵押的定义。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不必将抵押财产转移于抵押权人,抵押人仍享有对抵押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
不能办理。具体理由如下: 1、不符合抵押的定义。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不必将抵押财产转移于抵押权人,抵押人仍享有对抵押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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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需要的程序是什么,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屋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债权人携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证即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设立抵押权的需要当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履行过这样的登记手续抵押权才算是真正设立。您在咨询中提到以房屋作为了抵押,那么关键的问题在于您是否和对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将您对房屋享有抵押权的事实在房产证上进行了登记,只有进行了登记抵押权才算是设立了。如果您没有和对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扣押了对方的房产证的,那么这种行为并不能导致抵押权的设立,扣押房产证的行为并不能产生任何法律作用,抵押权根本没有设立成功。第二,如果房屋的房产证上进行了抵押登记的,在抵押登记去除之前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并且过户的。根据您的描述,债务人已经经房屋出卖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那么我们推测您和对方之前并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手续,因为没有登记,所以抵押权根本没有设立,那么债务人就可以将房屋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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