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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费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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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工人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高达35℃以上),不能在露天工作或采取有效措施将岗位温度降至33℃以下,应向工人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是使用者每年6月至8月安排工人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60元以上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按每人每月45元以上的标准发放。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多数省份的发行时间为4个月,北方地区多,达到11个省。例如,北京每年发行的时间是6、7、8月,这3个月也是北京热的时期。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四个省份。另外,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 .室内不能降低至33 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高温假期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也没有统一的高温假期假期条件,是否放高温假期取决于各部门的具体情况。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使用者应根据以下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交替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工人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间室外作业等措施:(1)使用者应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当天发表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由于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天室外露天作业时间必须超过30℃,而且在国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间(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使用者不得安排妊娠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温度在33℃以上的职场作业。
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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